|
|
|
|
作者:钢铁飞飞 来源:友人小说频道 加入时间:2005-12-19 |
办公室老赵,头脑活,点子多,人称“化学脑壳”。同事遇到什么麻烦事,总不忘向他讨教一二。老赵也是不负众望,求他的人每次总是有求必应,而且支出的招数都派上了用场。
天有不测风云。前些天,陪伴老赵十多年的那支派克钢笔不翼而飞了。要知道,老赵每次给领导写发言稿,给单位写汇报材料,有时给报社写点儿豆腐块,甚至于在工资表上签名,等等等等,老赵都离不开这支派克钢笔。说得更深刻些,老赵对那支派克钢笔有了一定的感情了,是那种近乎依赖性的感情。天长日久,老赵觉得与这支派克笔的关系,犹如战士跟钢枪一样,如果失去了它,在感情上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发现自己的派克笔不见了,是老赵那天下午三点过后的事。当时,老赵接到党委书记的指示,要赶写出一份关于单位扶贫帮困的汇报材料。老赵是一个十分敬业的人,凡事都力求做得又快又好。当老赵认真地摊开稿纸,然后习惯性地伸手向上衣口袋里掏那支派克钢笔时,居然破老天荒第一次没有将派克钢笔拿出。顿时,老赵浑身不禁悚然一惊,心跳马上加速。老赵觉得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可是,当老赵又掏了一次又一次,甚至连上衣口袋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不见派克钢笔的影子。后来,他又翻遍了全身上下里里外外的所有口袋,另加办公桌的每一个抽屉,可派克笔仍然不见踪影。老赵找不到自己那支心爱的派克钢笔,一时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软瘫瘫地坐在椅子上,半晌无言,痛苦之状难以掩饰。为了不影响工作,老赵只得临时从隔壁同事那儿借了支圆珠笔把汇报材料与完。不过事实上,老赵这次用圆珠笔写的材料,远不如用派克笔写得自然流畅,也不如用派克笔写得字体美观。
把汇报材料交给党委书记后,老赵并没有将派克钢笔丢失一事声张出去。这是老赵的处事风格。他觉得凡事在无确切结果前,就不能有半点草率之举。可见老赵行事是严谨的,是稳健的。哪怕这支派克钢笔是自己最珍惜的东西之一,他也能保持如此的风度。
老赵无声地坐在椅子上仔细地回忆着这支派克笔在今天是怎样使用过的。他清楚地记得,这天用派克笔写东西一共有四次。第一次是上午8点20分左右,写的东西是抄录《求是》杂志上一篇论文的一个片断。第二次也是上午9点40分左右,写的东西是帮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乡打一个困难报告。第三次是上午10点过几分在工资表上签字领钱。第四次应该是上午11点半左右,是再一次在《求是》杂志上抄录另一篇论文的精彩语句。老赵想,第一,第二,第三次钢笔都在,问题出就出在第四次,这应该是绝对正确的,是不容怀疑的了。于是老赵接着又仔细地回顾了第四次使用派克钢笔的过程。只是,老赵对于是否在第四次用完笔后,是还将派克钢笔习惯性地插进了上衣口袋呢?老赵对此又进行了一次回忆。第四次用完笔后,自己是用右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抓着笔,然后又用左手扯着上衣内口袋的左上方把笔插进去了的。而且,自己还用右手的四个指头,轻轻地按了按钢笔的。这些细节,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老赵脑海中回放着。所以说,老赵的派克笔已经插进上衣口袋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那么,派克笔为什么就不明不白地丢了呢?想了半天,老赵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这笔真是丢得莫名其妙,也真是岂有此理。实在没办法,老赵于是决定,他要一反常态实施一个找笔计划。为了保证能够找到这支派克钢笔,他准备实施如下四个找笔步骤:之一:写一份寻物启事。内容如下:本人不慎丢失派克钢笔一支,内装蓝黑墨水,笔筒上方略有损缺。如有拾者,请归还本人,当面致谢。联系人:赵长春。电话:8580267。(此启事一式10份,分别张贴于流动人员较多或人员出入多的地方。)之二:进行暗访。内容:到单位的每一个办公室,注意每一位同事都在用怎样的笔写东西。以便能否发现些珠丝马迹,再顺藤摸瓜找出派克笔来。之三:调查走访。内容:打听本单位到目前为止,有多少人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派克钢笔。之四:寻觅钢笔。内容:在自己那天到过的地方,包括自己上下班的路途边,进行仔细的搜寻,看派克笔是否落在不显眼的地方。计划已定,接下来,老赵就为此付诸具体而一丝不苟的实施行动。
数天过后,四项计划均告实施完毕。可老赵的那支派克钢笔,就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一样,甚至连一点儿值得怀疑的对象都没有。不过,使老赵颇感安慰的是,各个办公室的人都知道老赵丢了一支派克钢笔,并且在想方设法寻找。因此,各个办公室的人就很重视老赵丢笔一事了。他们还自动自发地加入到寻笔的行例中,力求尽快找回老赵的那支派克钢笔。有人为此还提出建议,进行悬赏,以确保派克钢笔有可靠线索可寻。当然,悬赏费用由大家以捐款的方式解决。但老赵却说,谢谢各位伸出援助之手,至于捐款一事,就不用了。
老赵这支派克钢笔真的是丢了。再找回来眼看是不可能的事了。无可奈何的老赵只好叹了几阵子的气,然后到街上买了支跟以前那支派克笔一模一样的新派克笔。
又过数天,老赵被单位安排要去外地出差。回到家,老赵对老婆王嫂说,你去把我那件黄色外套拿来换一换,我要外出出差,马上就走。王嫂知道,那件黄色外套是老赵最爱穿的一件衣服了,老赵每次出差,几乎都要穿上它。王嫂就拿出那件上衣给了老赵。老赵换上这件黄色上衣,接着他把新买的派克钢笔用右手插进左上边的内口袋。忽然,老赵大叫了一声:我的派克钢笔!它怎么在这里呀?
原来,“化学脑壳”老赵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天,他居然忘记自己下午换了另外一件上衣。这真可谓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