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作者:空了吹 来源:友人小说频道 加入时间:2005-12-27 |
早上看央视的媒体广场,有一则消息让我吃稀饭不香:
某镇政府克留发放给矿难工人的抚恤金,经上级部门干涉,后又全部发还。
相信看过旧式小说的都记得其中一句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说的是古时截径的强盗抢劫时的开场白。
旧时有一句话,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还有一个称谓:父母官;还有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都是说为官者的相关话题。而上面一段话说的是强盗的“语录”。
我们再把句子理一下,“父母官”要为民做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然,还不如“回家去种红薯”!
这些说的都是“封建官吏”,这是他们的做官道德,也就是做官做事的道德底线。
再深入解释一下:官如父母,供养着,敬奉着,只期望在为民做主的时候为民做一下主。
强盗则有强盗的逻辑:黑炭脸上一搽,两把板斧一举,当道一站,管他天王老子,“就是宋王君来,也要留下买路钱”,不然,“爷爷一味价砍将去!”
可是梁山好汉们也有规矩,“途次中若是客商车辆人马,任从经过;若是上任官员,箱里搜出金银来时,全家不留……若有钱粮广积害民的大户,便引人去公然搬取上山。”如此说来,盗也有“道”。
现在的逻辑是,“雁过拔毛”,不,是雁过射杀,毛拔之,肉分之,分毫不留!死难矿工在世时挣的是血汗钱,没想到的是,冤死后的抚恤钱也要给人家分一大盅,不然,你的妻儿老小甭想分一小羹!所以,现在的方法是,“一味砍将过去”,不分对方是谁!须知,这些钱,每张上面都有一个冤死的灵魂,每张上都有呻吟的生命!谁敢保证半夜鬼不来敲门!
关键的是,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味砍将过去”,恐怕是习惯使然,不然,上有天,下有地;举头三尺有神灵,半夜三更有冤鬼,谁敢如此胆大包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可是一但习惯成自然,伸手便成了自然之事。连如此“不吉利”的钱都敢劫留(不是截留),谁敢保证其他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位置?!
所以,只希望他们回到“父母官”这个级别的道德约束范围内,不然,“啸聚山林”的恐怕就是“牧下之民”。
不过,好的是现在的社会不容许“李逵”的存在,当然,也不容许“李鬼”的存在。所以劝劝那些连“李逵”都不配当的人,还是为民做点主,不然,回家种红薯可能就是您的奢望了。
2005-9-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