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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w2048570 来源:友人小说频道 加入时间:2005-7-11 |
付不付小费是我的自由
zhw2048570
近闻广东中旅宣布,推出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系列团”,在全国同行中,首次将奖励导游小费引入国内游,“如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小费(20元∕天)”。游客奖励导游小费,我是对这种做法一点儿都不感冒的。我花了钱买了你的服务,而且应该是满意的、优质的服务,这本身已构成了对价,凭什么叫我多给你钱,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我觉得付不付小费是我的自由。
举个例子,你去市场上买鱼,本来这条鱼值10元,小商贩对你百般热情,又是帮你刮鱼鳞,又是帮你给鱼开膛破肚,你就给他20元了吗?他为什么心甘情愿的做那些事,因为他知道自己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的生意的好坏。如果小商贩总是会得到额外的10元钱,他可能会本末倒置的期望额外的10元钱,而不是应得的10元钱,这样小商贩恐怕连份内的10元钱都会丢掉。我觉得期待游客给导游小费和这个例子道理是一样的。至于说游客奖励导游小费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们要与国际接轨。如果我说的没有错的话,我记得我们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好像没有服务业给小费的承诺吧。如果没有,就没有必要叫国人被动地、不情意地接这个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有了付小费的这块土壤,付小费的这种做法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又何必为这事操心呢。我们没有必要去照抄照搬国外的习俗。任何的习俗都是自然而然地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地沉积下来的。鲁迅先生不是说过要自然的扬弃吗,就像穿西服,你给清朝的老百姓都穿上一套时兴的西服,会是什么效果,可想而知。而现在国人穿西服不是很普遍的事吗?好的习俗,你不用去接轨,坏的习俗,你接了轨也没有用。
更何况国人确实还没有付小费的习惯,我们国家的老百姓还没有普遍富裕到随手付小费的程度。有人说,付小费是有修养、有礼貌的表现,我看不见得。即使我们国家的老百姓有了随手付小费的经济能力,付的小费越多就能说明你越有修养、有礼貌了吗?那些出手阔绰、一掷千金的暴发户我见得多了,难道他们就有修养、有礼貌了吗?对优质满意的服务的赞赏难道非得用俗不可耐的金钱去物质化吗?难道一个点头、一个会心的笑容、一声真诚的赞美就不是最好的奖励吗?
我承认我们的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在我们国家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开放程度也越来越高。那就代表我们一定要在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先进的经营模式的同时学习他们的付小费吗?我看不见得。就像一名研究生在学习他的导师知识的同时一定要学习导师用烟斗吸烟吗?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何必要牵强附会的强扭在一块儿,岂不是在强奸民意是什么!
罢、罢、罢,何等小事,却让我如此费神地想那么多话去说。我看还是不管的好,任其自然吧。那是你的,我的,也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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